海南省琼海市一名青年女子许泽惠以投资房地产、酒店客房为名,向多人借款,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诈骗他人巨款688.5万元。今天海南省一中院,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其诈骗所得的财产继续追缴,并返还给受害人。
经查,1988年出生的琼海市无业女子许泽惠,自2013年5月份开始,编造自己炒房、投资酒店可以获利的虚假事实,向他人借钱去炒房,并许诺给予高额利息为诱惑方式,陆续向多人借钱。同时,她还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用后面的借款偿还先前借款本息,让部分债主获得好处,获得信任。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期间,许泽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房地产、酒店客房的事实,以借款投资并承诺短期内给予高额利息回报的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陈奕基等多人钱财共计688.5万元,所得赃款用于偿还借款、购买私彩及生活消费。
一审判决后,许泽惠认罪服判,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