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旅游法第四章“旅游经营”中对景区门票价格作了明确的规定。近日,记者对新疆的部分景区、旅行社和游客采访时发现,景区和旅行社的负责人对旅游法中关于门票价格规定的内容非常关注,大家表示,以后景区门票价格的变动将有法可依,有利于社会的监督,可以得到社会的理解。
记者在对新疆4A级以上景区的门票价格进行调查时发现,景区涨价原因有多种,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改进景区设施、经营维护成本增加。据了解,新疆多数景区坚持门票年内不会涨价,有些景区门票价格还下调了20%。
但是,也有个别景区门票价格在今年上半年进行了调整。例如达瓦昆沙漠景区从今年4月29日开始,门票由30元/人提高至45元/人。景区负责人称,持续已有七八年的30元/人的门票价格已很难再维持景区运营。现今执行45元/人的门票价格是在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之后才实施的。
景区的发展,单纯依靠门票经济显然是不行的。据了解,喀纳斯景区先后投入20多亿元进行改造,按照2012年的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门票收入近亿元计算,预计超过20年才能收回成本。同样,天山天池景区也面临类似的问题——景区的高投入依靠门票收入几十年也未必能收回。作为全国乃至世界闻名的旅游目的地之一,喀什所有景区的门票没有一家超过100元。与同类景区相比,门票价是偏低的。
针对景区涨价,旅行社有不同的看法。新疆喀什华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顾刚认为,刚刚出台的旅游法提出景区涨价需要有根有据,必须提前6个月公布。“这样的规定为旅行社签订旅游协议留有了缓冲时间,如果一家景区门票没有提前公布就突然涨价就会给旅行社造成一定影响,有了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旅行社也就放心了。”
另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表示,近期旅行社已经和景区、宾馆、汽车公司都签订了协议,只要绝大多数景区门票坚持不涨价,哪怕只有个别景区涨价,团费总体上还是有望和往年持平的。“我刚刚了解到,新出台的旅游法对景区‘另行收费’进行了规定,需要经过一定的论证、听证、公布结果等程序,还必须提前公布涨价通知。这就保证了旅行社的合理利润不会再受到旅游景区涨价的影响,并有充足的时间来应对门票调整。”
新疆旅行社协会前会长郑穗则呼吁,广大游客提高文明出行的习惯,减少景区设施设备的损坏,遵守旅游法和旅游合同,这样可以节省景区维护修护费用,从而降低景区经营成本,利于保持景区门票价格正常水平。
□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 驻新疆记者石承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