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物价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五一期间降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起,在《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春节、国庆黄金周期间降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13号)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五一假期降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根据《通知》,降价范围为全省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降价时间自2013年起,每年五一假期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及连休日。降价幅度是在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现行门票价格的基础上降低20%。鼓励各游览参观点实际降价幅度高于规定的幅度。同时采取取整规则,降低后的门票价格以元为单位取整,元后的数字四舍五入。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价格管理权限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各游览参观点(昆明市以外的省管游览参观点由景区所在地的州、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落实),并在当地媒体提前公告宣传。各游览参观点要在规定降价时间前做好节日期间降低门票价格公示牌,公告门票价格的优惠时间和降低后的门票价格。景区可在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监督下,采取在原门票上加盖印章的方式降低门票价格,确保2013年五一假期执行降低门票价格的政策。(记者 陈伶娜)
来源: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