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在线讯:“我在朗逸酒店住宿了,为什么还要收我过夜停车费?”昨日,一位从浙江来我市游玩的商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其对该酒店的这种做法表示不解。
商女士说,她是浙江人,这次是和朋友一道自驾来景德镇游玩,6月1日来到我市,住进朗逸酒店,并在此留宿了一晚。6月2日上午,商女士在酒店前台结账完毕后准备驾车离开时,酒店停车场的保安上前告知,需要缴纳10元过夜停车费。 商女士对此表示不满,她认为自己在这家酒店住宿了一晚,过夜停车就不应该收取停车费,酒店应该更人性化管理。
记者在该酒店停车场入口处的停车收费告示牌上注意到,上面写明:“过夜停放每辆收费:轿车、小车、微型面包车10元/晚。”酒店前厅部一位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夜停车费是按酒店规定收取的,在停车场的入口处有告知牌,顾客支付的酒店住宿费里面不包含过夜停车费。
另一位酒店保安部的负责人也说,收取过夜停车费不是个人行为,是按照酒店规定收取的,收费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许可。该负责人并且向记者出示了相关文件,表明酒店不是乱收费,是有据可查的。同时他也表示,收费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规范酒店停车场,希望消费者们能够谅解。
江西景之元律师事务所金鹏光律师告诉记者,收取过夜停车费是酒店服务项目的一种,有的酒店不收取,有的酒店则会收取。
收取过夜停车费时,酒店方应该事先告知消费者这项服务内容,而消费者也有权利选择是否在此酒店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