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因为晕船,我放弃了一个景点的游览,为何不退费,也不给我开票据?
旅行社
联票早已购买,不属于“未发生”的费用,不能退。票据涉及商业机密,不便透露,稍后将落实。
“其中一个景点没有游览,为何不退费,也不给票据?”通过济南欢乐假期国际旅行社报名旅游后,刘先生提出上述质疑。对此,旅行社负责人称,该景点门票包含在已购买的联票中,而票据涉及旅行社商业机密。
7月22日,刘先生在济南欢乐假期国际旅行社解放桥店签订协议,参加23日开始的长岛3日游。
24日的游览中,刘先生一家三口均出现晕船呕吐等现象,因此未参加第二天的望夫礁行程。
对于退还望夫礁行程费用的问题,地接导游“做不了主,退不了”。刘先生直接联系了当初与其签订协议的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直接告知,没能参加行程是自身原因,相关费用不能退。
接受记者采访时,刘先生表示,与旅行社方面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甲方自行退团,退还未发生的费用”,他认为,旅行社目前的行为与此相违背。退一步讲,旅行社应该把相关票据提供给他,而他之前明确提出该要求,被工作人员拒绝。
29日,济南欢乐假期国际旅行社解放桥店一名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旅行意见单复印件,上面有刘先生家人的签字,对此次旅行的导游服务、行程安排等方面,均选择了满意。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长岛3日游一行37人均是购买“九丈崖—半月湾—望夫礁”三个景点的联票,一经购买就不属于“未发生”的费用,也不是按单个景点计价。刘先生及家人已游览了前两个景点,因此无法将最后一个景点的费用退还。
该负责人还表示,联票涉及商业机密,不便透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