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消息旅行社组织的“南非迪拜10日游”,深夜23点55分从首都机场登机,23点55分至5分钟后的零点,被算成第一天行程。虽然,它只有5分钟。北京的吕女士发现问题后拒绝出游。记者3日获悉,法院终审判决旅行社退还吕女士全部费用。
2012年8月23日,67岁的吕女士委托他人与北京青年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交了11400元团费,参加“南非迪拜10日游”。
吕女士在法庭上对法官说:“签合同的时候给的出团通知只是第一天和第七天在飞机上住宿……最后的行程表是9月17日发的,飞机是夜里11点55起飞,第一天等于就5分钟,还按10日游收旅游费和小费。”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2012年9月17日发出的出团通知所附“南非迪拜十日行程”的行程表,对旅游行程做了变更,使得吕女士无法按约定出行,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某大型旅行社市场部经理张强(化名)表示,在旅游行业,“价格决定出发时间。”他说,旅行社往往通过“价格战”吸引客户。在出国游产品中,为了节约成本,旅行社往往乐于选择“红眼航班”——深夜才集合或出发,飞机上过夜,能省下一笔酒店住宿钱。
如果返程航班安排在行程的倒数第二天下午或最后一天的凌晨,对旅行社来说就更“划算”了。“这种旅游,乍一看天数挺长,但仔细算算就会发现,去掉头尾浪费的旅途时间,真正的旅游时间是标榜的行程天数减2或减3。真实的旅游时间越短,成本自然越低。”张强说。
工作人员表示,旅游行程的第一日计算,确实是以飞机的起飞时间为准,这是国家认可的。但如果飞机凌晨起飞,旅行社要求游客头天深夜集合,集合日也算一天行程,就属于违规。
按照业内做法和相关规定,交通工具启动的时间,被算作行程第一天。但他认为,“5分钟算一天”的旅游行程安排,有打“擦边球”之嫌。
而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向记者表示,“5分钟算一天”的做法,有误导性宣传之嫌。“5分钟算一天、集合日算一天的情况,怎么能让消费者心里接受呢?这和常见的误导性宣传‘本商品打3折’,但其实是‘店庆时才打3折’的猫腻类似。”
(原标题:23:55分登机出境游头天仅5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