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水元 10月4日出境游,9月30日因故不能前行后,虞先生原来所交38500元团费将面临只能退9300元境地。11月11日,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记者前往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采访后,有关方面负责人王先生解释,如此处理,已是公司“对客人作了很大让步”后结果。
今年8月20日,虞先生和其夫人与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青浦一门店签约于10月4日前往欧洲旅游,两人团费共计38500元。虞先生父亲向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记者投诉时称,协议签定后,儿子因种种原因不能前往,隧于9月30日前往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青浦一门店交涉,交涉中,对方收走了他儿子所持旅游合同原件,之后给他们的答复是,只能退9300元。“交了38500元,怎么只能退9300元?相差也太大了吧!”
11月11日,记者现场采访时,虞先生父亲提供不出双方所签合同原件。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质管部客户主管王先生确认,双方确实就欧洲游一事签定过出境游合同,但具体情况需调查后才知晓。
11月12日,王先生回复记者称,双方8月20日所签出境游合同规定,顾客在出发前3个工作日提出退团的,原来所交团费100%扣除,9月30日,相应门店接到虞先生儿子提出退团信息后,马上与航空公司和欧洲方面联系,对原来已为虞先生夫妇所订机票与酒店作了退订处理,两人共计可以退9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