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旅游局获悉,根据公安部等14个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鹤岗市、黑河市、绥芬河市、抚远县共9个市县,符合实施边境游异地办证的工作条件,同意边境地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参加边境旅游的非边境地区人员签发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
游客可跨地区持相关手续,到以上9个市县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边境旅游出入境通行证,随团出境旅游。该业务的恢复开通对促进我省对俄边境旅游的发展,以及中俄两国边境的经贸、旅游、文化交流将具有重大意义。(记者王晓丁) |